长春绿动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氢水分离器、脱氧器、干燥器、自动排液器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长春绿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范围
序 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物项名称 | 基本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报价截止日 期 |
1 | P-XJ-25-00348222 | 氢水分离器 | 设备材质:S30408 具体详见附件十一技术规范书 | 台 | 2 | 2025.6.30 |
2 | 脱氧器 | 设备材质:S30408 具体详见附件十一技术规范书 | 台 | 2 | ||
3 | 干燥器 | 设备材质:S30408 具体详见附件十一技术规范书 | 台 | 4 | ||
4 | 自动排液器 | 设备材质:S30408 具体详见附件十一技术规范书 | 台 | 2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 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报价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版报价文件的编辑作者为特定的同一个人均认定串标,机器自动赋予通用名称的除外);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精确到人民币“元”)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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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