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第一批(服务)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本金 20% ,银行贷款 8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
建设规模:制氢规模0.975万吨/年(24台套1000Nm3/h的碱液电解槽、2台套2000Nm3/h的碱液电解槽、8台套500Nm3/h的PEM电解槽),合成甲醇规模19.72万吨/年。
项目整体进度:2025年8月开工,计划工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监理服务期限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1. | DNYZC-20 25-06-01 -941-01 | 标段01:梨树风 光制绿氢生物质 耦合绿色甲醇项 目化工部分工程 监理服务 |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 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化工部分工程范围内的 全部建设工作,包括施工准备、土建施工、 安装施工、调试、投料试车、三查四定、工 程移交、达标投产和创优、监理总结、工程 资料归档管理、监理资料归档与移交、竣工 验收、零缺陷移交等各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 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本项目建设工期 预计2025年8 月开工,计划工 期24个月,实际 开工日期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01:梨树风 光制绿氢生物质 耦合绿色甲醇项 目化工部分工程 监理服务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36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至 少完成2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 理范围、签字页),需提供业绩项目的峻工证明(峻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总监必须持有人社部、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总监管理工作经验至少一项,并提供“不得同时 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副总监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 业类别为化工安全);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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