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21-12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熔铸一期普铝3台冷却塔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6-01-773-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熔铸分厂一期普铝3台冷却塔大修,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备货期为30个日历天,正式开工之日起施工工期为25个日历天,合计总工期为5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需方使用,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逐台拆除#1至#3冷却塔。
2.2.2按照新冷却塔尺寸对基础进行制作浇筑,并预埋固定螺栓。
2.2.3更换安装三台新冷却塔(含电机、风机、填料)。
2.2.4整体拆除原水泵房配电柜,重新制作更换电控柜及开关。
2.2.5对#1至#3冷却塔上水系统管路进行更换,更换后的管路与冷却塔上、下水管匹配。
2.2.6对大修后冷却塔进行带负荷性能测试,并对冷却塔上、下水系统管网及阀门密闭性测试。
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4.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4.5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6投标人拟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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