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度 第三批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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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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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宁波绿动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DNYZC-2025-05-01-041]宁波绿动氢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建设规模:科研保障用房一栋(5层)、配套用房(单独1层)及园区花坛和17个 停车位,服务面积约5000平方米。
项目整体进度:招标阶段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物业服务(保洁、会服、绿植租摆、物资管理、零星维修、空调清洗、 “四害”消杀、餐厅运营管理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期最长为三年(36个月),服务期限内,委托人根据服务人上一年 度的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5)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主要设备材料造商、勘察单 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 获得认证证书;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 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物业服务的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 任和食品安全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必须持有国家认定机 构颁发的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2022-202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及以上企业 独立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合同(必须包含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等服务)业绩,服务 面积不低于1万平米或每个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15人或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扫描件,用户评价(或 其他等同效力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2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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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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