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热力办公楼消防水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对新乡热力办公楼消防水改造项目进行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国电投(河南)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项目单位:国电投新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新乡市
项目资金来源:技改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采购编号:P-TP-25-00036457
标段名称:新乡热力办公楼消防水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新乡热力本部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电系统、泵房系统及室外管网、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由施工方提供。
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应答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或电子税务局年度财务报表);
3.应答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应答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应答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应答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应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2个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工程,并完工业绩(工程业绩包含施工合同,竣工报告。业绩相关证明中必须明确体现时间);
4.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投标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含,自首次投标报价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应答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应答人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采购文件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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