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三批集中招标(23-10青海百河
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液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7-01-681-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或买方):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液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项目简介: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公司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型企业,企业的主要产品为电解铝产品,现年产能约为70万吨电解铝。公司储运中心抬包班承担高温原铝液运输作业,现中心班组年度运输高温铝液约 24万吨。秉持降本增效、专业分工、风险可控的思路,聚焦核心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整体竞争力提升,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绿色、智能、高效的现代化电解生产模式构建。现将公司自用铝液与厂中厂力创铝业公司所需原铝液运输业务进行外包(其中力创公司所用原铝液约为500吨/天,全年约17万吨百河公司铝锭铸造所需自用铝液约为7万吨/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液运输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2.2.1自用高温原铝液运输:
百河公司南、北厂电解分厂高温原铝液由电解分厂拉运至南北厂熔铸分厂。运输量约7
万吨/年。
2.2.2力创公司高温原铝液运输:
百河公司南、北厂高温原铝液由电解分厂拉运至力创公司作业现场。运输量约为17万吨/年。
以上具体实施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暂定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根据委托人生产经营工作安排及现场生产实际需要,服务期可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运输企业,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2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业务承包工作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3)人员要求:业务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金属冶炼安全管理证(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驾驶人员30人,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证2年以上),有效的货运资格证 (驾驶人员资格证书入场时提供);
(4)保险要求:为从业人员购买国家强制要求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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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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