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一批集中招标(21-5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金属监督探伤检测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6-01-563-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内容及标准要求,必须定期对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吊钩、抬包吊环、铝锭连续铸造机组进行探伤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安全合法使用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成检验并出具报告。
2.2招标范围
对87个冶金钩,24个母线提升框架吊环,123个铝水抬包吊环,35个铝水抬包、14个磷铁水包的立柱、耳轴、吊销(每个抬包五个点,两个耳轴、两个立柱、一个吊销),铝锭连续铸造机组60个点(成品运输机、堆垛机、冷运机、铸锭机、接锭机)进行探伤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或(无损检验机构A级)资质的企业;(2)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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