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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夏县100MW 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夏县100MW 风力发电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夏县100MW 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位于山西 省运城市夏县境内,距离运城市城区约30km,场址总体呈不规则多边形展布,东西宽约 12km,南北长约11.8km。场区地形为山地,山脊不连续,植被较为稀疏,山脊地势起伏 较大,场区西侧有X840县道、S232 省道、G209国道,场区内分布多条县乡村道,内外 交通较为便利。

本工程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56MW 风力发电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 1台容量为10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风电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 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夏县储能光伏升压站的220kV 母线,线路长度约3km。

2.1.1风资源条件

本风电场001001#测风塔115m 高度(内推)年平均风速为6.20m/s,  风功率密度为 318.2W/m²;001002#   测风塔115m 高度(内推)年平均风速为4.47m/s, 风功率密度为

181.6W/m²;001004#   测风塔115m 高度(内推)年平均风速为5.98m/s,   风功率密度为

304.8W/m²;9658#   测风塔115m 高度(外推)年平均风速为7.07m/s,  风功率密度为

394.8W/m²;9659#   测风塔115m 高度(外推)年平均风速为6.51m/s,   风功率密度为

399.2W/m²。根据《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NB/T  31147-2018)风功 率密度等级标准,风电场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D-1 级,具有一定的风能资源开发价值。

2.1.2交通运输条件

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境内,距离运城市城区约30km,场址总体呈不规则多边 形展布,东西宽约11.37km, 南北长约9.22km。场区地形为山地,山脊不连续,植被较 为稀疏,山脊地势起伏较大,场区西侧有X840、S232、G209 国道,场区内分布多条县 乡村道,内外交通较为便利。

2.1.3接入系统条件

本项目计划新建1 座220kV 升压站,安装1 台100MVA 主变,本项目通过4回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 升压站,后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夏县储能光伏升压站的

220kV 母线,线路长度约3km, 导线采用JL/G1A-400 型钢芯铝绞线。

2.1.4工期计划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2025年6月项目开工(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 理人正式通知为准),2025年12月31日首批风机(8台)具备并网条件,2026年6月 30日全容量投产,2026年12月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2.1.5主要工程量

五凌电力夏县100MW 风力发电项目装机规模为100MW,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5.56MW  风力发电机,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   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0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风电场以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   220kV 升压站35kV 母线,后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夏县储能光伏升压站的220kV母线, 线路长度约3km, 导线采用JL/G1A-400 型钢芯铝绞线。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EPC项目总承包模式,除工程监理、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塔 筒(含锚栓组件)由招标人提供外,本项目开工前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 作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含风电场及进出场道路、集电线路工程、220kV升压站、送出 工程及其配套水保、环保、消防等附属工程的设计、采购、设备监造、施工、调试、试 验、试运、验收及征租地与项目各类合法合规手续办理等。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含220kV送出线路)前期和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预   审与选址意见、项目核准、送出线路核准、军事、文物、地灾、压覆矿、环评、水保、 安评、职业病、接入、安质环、社稳(征地及项目)、航评等前期专题,林业、建设用  地批复、消防、取水、质监、电力业务许可、国土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等合法合规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均  包括报告编制、评审、协调及取得相应手续批文、证书,发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  包人承继并承担相关费用。

(2)征租地及临时补偿的支付,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土地面积相对应部分的征租地费用、征地相对应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购买费、永 久征地社保费、权证工本费、林地补偿费、林草地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 复垦相关费用、房屋拆迁费、本工程相关的协调费用等。

(3)勘察设计:地质地形勘测、施工图设计、临时工程的设计、竣工图、技术服 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验收所需全部技术文件。

(4)设备采购及安装:除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含锚栓组件)外的所 有设备、材料的供货、监造、催交,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的接车、接货、验 收、仓储保管及转运、安装;包含但不限于箱变、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对 侧间隔扩建、35kV 集电线路。承包人针对本工程采购的设备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设 备采购厂家参考名单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对侧 端改造工程、场内外及进场道路工程(包含桥梁检测与改扩建、杆线改迁、障碍物清理 及恢复等)、智慧场站工程、临建工程等。

(6)试验及试运行: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项目涉网装置的试验、 一次调 频、仿真建模、协调等工作,涉网试验、项目并网前后设备调试及试运行(含风机并网 后检测),以及涉网试验、 一次调频未完成前的限电协调、力调电费的减免等工作,在 工程正式移交生产前,负责设备故障跳闸协调。满足接入国家电网、山西电网对新建风 电项目的全部要求。

(7)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能监办备案、等保测评、并网调度协议签订、 购售电合同和高压供用电合同办理等相关工作。

(8)验收:包含但不仅限于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消防、水保、环保、档案、土 地复垦、林草地植被恢复、防雷接地、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等专项验收。

(9)承包人负责投运前场站人员培训、工程保险购买;工程及其他设备在本合同 约定的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及时完成修补等工作。

(10)承包人应承担所有对外关系协调及费用处理,包括项目所在地捐款捐赠、补 偿赔偿等费用。

(11)按要求满足并接入榆次生产管理中心、太原、长沙生产运营中心,集团产业 数据中台等各级数据及集控中心,负责工程建设期电力、以及投入后首年电力、电信通 道建设租赁。

(12)按照五凌电力增量集中式风电智慧场站要求建设智慧场站。

(13)其他相关工作:风机、道路、线路、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等按照国 家电投及五凌公司最新标准执行实施。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事 项的“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工作。

承担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等涉网部分允许专业分包,相关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允许分包,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 能 力 。

3.2.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近36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2.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2个及以上不低于100MW 规模山地风电项目总承 包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2021-2023年)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 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 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施工能力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 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 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应有5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 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 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山地风电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3.6.3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B证和 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订合同起需 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6.4开具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7人员要求:

3.7.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与设计单位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 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个100MW 及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施工技术负责人:拥有丰富的土建或机电管理经验,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 格B 证;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 保证明),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100MW 及以上规模的山地 风电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具有5年(60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其他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2个以上相同或 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 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4月9日至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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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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