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28批招标苏州区域新能源场站委托运维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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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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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项目地点:苏州区域新能源场站。
2.2招标范围
说明:本项目为第一 次招标失败后的重新招标,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购买招
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需按新规定重新缴纳,上次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的按规定退还。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 务期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 元) |
招标 信息 服务 费(元) |
1 |
DNYZC-2025 -03-01-779 -01 |
28苏州区域新能 源场站委托运维 项目 |
根据招标方要求开展苏州区域新能源场站 94.911MW+18.915MW/38.94MWh项目(此为存量 +增量项目,增量部分合同根据实际交付容量 结算)。 设备设施管理范围: 包括合同电站全部设备设施,分为升压站(开 关站)内、升压站(开关站)外部设备及储能 系统设备,主要包括(仅列举主要设备设施, 凡属于场站资产均在运维范围内): 1.升压站(开关站)内的变压器、开关、互感 器、无功补偿装置等一次设备,保护、测控、 监控、通讯等二次设备,消防、给排水系统等 附属设备,综合楼、库房、设备基础、生产生 活器具等配套设施,以及升压站(开关站)内 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光功率预测装置、通风空 调系统、直流系统、照明系统、设备设施标识 等设备。 2.升压站(开关站)外的光伏电池板及其附属支架、集电线路(含杆塔)、变压器、汇流箱、逆变器、电缆、光缆、场内道路、设备基础、管桩、护坡,以及场内给排水设施、电缆沟、电缆井、电缆分支箱、电缆桥架及盖板、工业电视、隔离围栏、设备设施标识等设备。 3.储能电站全部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池 柜、控制柜、配电柜、通讯柜、空调、消防、 照明等。 委托运营内容: 生产准备工作(增量场站),安健环管理,运行监控管理,维护检修管理,技术监督管理,电力营销管理,资产、财务管理,物资及采购管理,种植、养殖管理,其他综合管理等工作。 |
项目周期二 年,合同一年 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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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响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 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 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认证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 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时间从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 单个合同容量50MW及以上新能源场站运维业绩。(运维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至少为1年)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项目容量、运维期限、运维范围、合同签 订时间、招投标方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鉴定材料等信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7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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