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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工程室内装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院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工程室内装修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工程室内 装饰设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 项目名称

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工程室内装饰设计项目

2. 招标内容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阳高格庄镇胡城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8万平方米,装饰区域约3.2万平方米(详见附件) 招标范围:

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48882.09m²: 地上建筑面积约 为36859.39m²。地下约为12022.7m²。包含01子项会议中心、02子项食堂、03-06 子项的03-06#公寓楼、07子项地下室、08子项开关站、09子项垃圾站、10子项 污水处理站、11子项门卫等十一个子项。

本次装修设计范围为会议中心、食堂、公寓楼、门卫及地库范围内电梯厅、 物业服务用房及走廊、厨房库房及其走廊、楼梯间、弱电机房等;装修设计包括  硬装设计(含会议系统、轿厢装潢设计)、软装设计,预计装修面积32000m²。

投资控制范围内设计内容包括装修区域楼地面、墙面、顶面的装饰面层(含 基层表面处理),轻质隔墙,内门窗,窗帘,固定家具,卫生间防水及其他装饰, 装修区域机电末端,包括但不限于房间内布线、灯具、插座,卫生洁具、暖通空 调支管及末端风口、天花板及墙身及地面机电点位综合、会议系统等。

软装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具(办公家具、生活家具等非硬装范围)、装 饰画、陶瓷、花艺绿植、窗帘布艺、灯饰、挂毯、艺术地毯、其它装饰摆件的配 置以及摆设等。

国和技术交流中心一期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的内容,应以满足本项目的日 常办公、居住、就餐等功能需求为基本目标。为实现此目标,在项目既有建安施 工图的基础上,应完成下述各项具体设计:

1、方案设计:详细功能分区设计;以建筑功能为导向的人员交通流线设计; 室内装饰设计(含会议系统、电梯轿厢装潢设计、软装设计);为满足室内装饰


效果的各专业设计,包括精装二次机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暖通、给排水、 消防、智能化等及末端设计,会议系统(全系统);楼内标识设计等全部需求; 提交方案时提供估算费用。

2、装修设计单位出版装修深化施工图,并对所需材料、设备形成详细手册。

3、编制施工图招标用工程量清单。

4、配合图审工作,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5、后续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变更及现场服务工作。

6、配合做好室内装饰与软装的验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配合审核、 签字、盖章。

7、具体详见二次装修设计技术方案和界面划分,会议系统配置等文件。 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20个自然日内出具优化方案,方案汇报业主通过审批后45个自 然日内出具施工图纸,20个自然日内取得图纸审查报告。现场服务自装饰单位 进场至装饰隐蔽验收完成(暂定,现场服务人次和形式需满足装修施工进度、质 量等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供货/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 标准为准)记录。

3.6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 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7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 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 标。

3.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 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 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 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 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 效期内。

(3)项目业绩:具有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已完工/正在实施和新承接 的办公楼及公寓、食堂,建筑面积3.5万m² 及以上5个工程设计合同业绩。

(4)项目经理/设计总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已 竣工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建筑面积在3.5万m²及以上)工程设计项目经理/设 计总工程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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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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