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上海核工院前期工作部员工宿舍 租赁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上海核工院前期工作部 员工宿舍租赁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 、 项目名称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上海核工院前期工作部员工租赁宿舍项目
二 、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租赁以莱阳市区惠通大酒店(莱阳市五龙北路18号)方圆5公里以内 为主,的居民小区房屋或经济型酒店公寓的房屋,条件优越可适当放宽。居民小区房源选择 优先级为同一个单元房源>同一栋楼房源>同一个小区房源>相邻小区房源>其他零散房源,
酒店式公寓应在同一个酒店内且房型基本一致,或相对集中,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要求。
2、进度要求:租赁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供不少于10个房间(标准为每个房间1个
人)。后续根据《莱阳前期工作部房屋租赁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表一:房屋租赁计划, 开展租房、退房,租金据实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 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 通过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5)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02月)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 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6) 近36个月内(至2025年02月)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无。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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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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