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海南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 海图标注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海图标注服务招标人 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 1200MW。本期先行建设一期600MW, 配套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 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 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海图标注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2.1 投标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将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一 期 600MW 工程已建的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35kV 集电海缆、220kV 主海缆、1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等设施标注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海图,服务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项目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
(2)按照相关规范及实际情况,制定海图信息采集方案;
(3)组织实施海图信息采集具体工作;
(4)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海图标注;
(5)将申能海南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 (含全部220kV 海缆、 35kV 海缆、风电机组、海上升压站等设施)标注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海 图,并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纸质及电子海图。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服务期限:见第五章委托人需求
2.4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儋州市
2.5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招标结果未能生效,招 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 )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等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必须包含海洋测 绘 ) 。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 少1项海上项目海图标注服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 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 三个年度(若2024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向前顺延 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 金流量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 审计报告。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26 日至2025年3月3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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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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