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六批集中招标(26-6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330kV供电部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技术服务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8-01-531-01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工业园
建设内容:西部水电公司拟对原45万吨电解铝产能进行置换转型升级技改,在厂区规划建设一条50万吨600kA电解铝生产线,主要包括1个600kA电解系列,配套建设330kV输配电系统、整流所及其他配套生产车间。
项目不新建330kV供电线路,拟对现有45万吨项目三条330kV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后进行供电,本次招标内容作为本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的外部条件之一,包括所有必要的论证分析等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工作。主要招标范围为:
(1)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线路改造、改造路径选择及沿线线路方案调查论证,编制线路路径选线报告,并配合委托人获取电力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2)根据审定的项目供电方案及线路路径选线报告,编制项目330kV供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审查,获取评审意见;
(3)在项目单位的协调下配合总图单位开展多方案总体布置及经济测算。
2.2工期要求:
2.2.1编制时限要求:
线路路径选线报告、330kV供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查,总周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其中:
(1)线路路径选线报告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2)330kV供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具体起算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2.2验收要求:投标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按要求聘请相关专家联合招标人进行成果评审,获取评审意见,并配合委托人报审青海省电力公司组织审查,直至获取批复意见2.2.3天: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3招标范围
2.3.1与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线路改造、改造路径选择及沿线线路方案调查论证,编制线路路径选线报告,并配合委托人获取电力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2.3.2根据审定的项目供电方案及线路路径选线报告,编制项目330kV供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审查,获取评审意见;
2.3.3在项目单位的协调下配合总图单位开展多方案总体布置及经济测算。
2.3.4具体工作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相关深度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线路路径选线报告:
1)踏勘现场,收集供电方案、线路改造、现场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
2)开展330kV线路路径选择、线路改造、优化设计、沿线地质勘察等内容;
3)编制费用估算;
4)组织完成电力公司对线路路径选线报告的审查、修编,直至获取同意意见。
(2)330kV供电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
1)开展线路电源点(对端变电站)的电气、保护、通信等内容的设计,提出相关全套
专业改造内容;2)复核线路选线方案,并在方案基础上深入开展330kV线路路径选择、铁塔选型、导
线选择、线路跨越、优化设计、沿线地质勘察等内容;3)开展军事、生态、基本林草地等相关敏感性因素筛查、核定工作,配合项目单位办
理相关协议;4)开展330kV供电部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在设备选型、配电装置布置、保护等
方面开展多方案经济技术对比论证;
5)提出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等主要结论,并组织完成电力公司对开关站及线路的的审查、修编,直至获取评审意见;
6)在项目单位的协调下配合总图单位开展多方案布置论证;
7)配合项目单位完成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600kA绿电铝50万吨产能置换转型升级技改项目总体可研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专业工程咨询企事业单位,且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电力专业)及工程勘察类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电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有10年以上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经历,且在近10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项及以上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的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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