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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分布式光伏电费回收法律诉讼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分布式光伏电费回收法律诉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所辖共37个“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详见下表),其中部分项目用户侧电费回收困难,企业用户因自身经营困难无力支付电费或存在恶意拖欠电费的行为,经过公司多次协调沟通后仍无进展。根据现场摸排调研,预计未来三年内难回收的用户侧电费约2000万元。为维护公司权益,加快分布式光伏电费回收,需对欠费企业用户采取法律诉讼措施。现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国家、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回收诉讼服务单位。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需要,拟对37个“自发自用”项目(详见第五章报价清单第7条)中需要提起诉讼的项目开展电费回收案件法律调研,拟定诉讼方案,法律咨询服务,从事需要律师身份进行的调查取证,协助甲方搜集、整理有关证件;代为起草诉讼文书、证据清单、代理意见、辩论纲要等:代为陈述、辩论、反驳,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为签收有关司法文书;与法院进行沟通、发表代理意见;搜集并提供证据,法院判决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电费回收要求。

中标单位与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若合同服务期内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项目单位有诉讼服务需求,双方需就法律诉讼服务根据不超过合同约定费率另行与项目单位签订执行合同。

2.3服务期限

暂定2026年1月1日(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3年),框架合同一年一签。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满一年经发包人考核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不续签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且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控服务中介机构合格供应商名录》(境内法律合规中介机构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单位。

3.3相关业绩投标人近5年具有2个及以上为省属国企、央企或同等规模、级别、影响力的大型企业提供新能源项目法律诉讼的相关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证明可提供合同扫描件、判决书。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主办律师

3.5.1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 (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一个月起算)。

3.5.2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3.5.3应有10年以上法律服务经历,近3年内负责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新能源项目法律诉讼服务(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判决书,否则不予采纳)。

3.6主要人员:项目成员(不含主办律师)应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新能源项目法律诉讼服务经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

3.8.1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8.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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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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