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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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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CPCECFD-GZJY-2024-36-HD-03 |
03纳雍电厂二厂1、2号机氢气干燥机改造物资采购纳雍二厂 1、2号机 4台氢气干燥机改造物资采购。 |
项目主要包含设计、运输、供货及售后服务(同时提供设备储存、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到厂。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03纳雍电厂二厂 1、2号机氢气干燥机改造物资采购 |
(一)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二)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个及以上氢气干燥机供货或改造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8月 26日至 2024年 9月 2日 17时 30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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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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