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2025年第54批招标(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用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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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攀西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用车
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服务期限:计划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信息服务 费 ( 元 ) |
1 |
DNYZC- 2025-02- 01-345-01 |
54-1攀西特高压交 流工程线路工程车 辆租赁 |
车辆租赁费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租赁期 间产生的车辆租赁费、车辆维修费及保养费、 车辆及人员保险费、税收费、折旧费、燃油 费、停车费、路桥费、司机薪资、司机食宿等 租赁车辆及配备司机的所有费用。 |
计划24个月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商 “黑名单”库;
(6)投标人没有处于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车辆租
赁业绩(不得为租车行业间的租赁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署页);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满足招标方需求的车辆,且配备驾驶员。
注:车辆要求为:不低于15辆四驱越野车(车辆定员5-7人,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最高 行驶公里数不大于20万公里,2.0T及以上排量);驾驶员不少于15人(驾驶员具有C1 及以上驾照, 年龄不超过55岁且不得患有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无犯罪记录,有3年及以上合法驾龄且3年内没有 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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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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